北高鎮人民政府:
你鎮報送的《關于報請審批莆田市荔城區北高鎮沖沁村村莊規劃(2021-2035)的請示》(荔北政〔2022〕115號)及荔城區城鄉規劃委員會出具的《關于<莆田市荔城區北高鎮沖沁村村莊規劃(2021-2035)>的審查意見》(荔鄉村規〔2022〕10號)等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你鎮組織編制并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專家評審和公示的《莆田市荔城區北高鎮沖沁村村莊規劃(2021-2035)》(以下簡稱《村莊規劃》)。規劃范圍:沖沁村村域范圍,總面積約376.33公頃。
二、同意《村莊規劃》確定的規劃功能定位:依托興化灣畔,以村莊林田景觀及優良的生態環境為基礎,打造北高鎮鄉村振興示范、濱海休閑觀光村。
三、同意《村莊規劃》確定的用地規模和人口發展規模。鎮村兩級要切實依據規劃,加強公共服務設施、道路交通、綠地、市政、綜合防災以及旅游設施配套,積極引導人口合理分布和產業發展,重視節約和集約利用土地,改善村莊的生產、生活環境,促進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
四、鎮村兩級應嚴格實施《村莊規劃》,將村莊規劃作為村莊發展、建設和管理的重要依據;嚴格執行生態保護紅線和永久基本農田相關管控規定,以及規劃期內村莊建設邊界原則上不得調整,嚴格控制開發強度。
五、嚴格執行《村莊規劃》中歷史文化保護管制規則,注重保護沖沁村村落格局以及文物建筑、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古井、古橋、古樹名木等歷史文化遺產,不得進行任何破壞村落格局、違反保護規劃、破壞歷史文化遺產的開發建設,各種建設活動需在相關歷史文化主管部門及規劃部門的要求嚴格審批下進行;開發過程中遇到潛在歷史文化遺產的,應立即停止開發并上報相關部門依法申請審核。
六、鎮村兩級應加強村莊規劃的實施管理,加大《村莊規劃》的宣傳力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規劃。在規劃實施過程中,確需變更的,應按法定程序報批。
此復。
莆田市荔城區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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